|
由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并于2003年12月被批准立项的全国教育科研“十五”规划课题“九年制义务教育1~6年级科学、社会课程开发与实验的研究”(该项目同时也是广州市教育科研“十五”规划重点课题),经过两年多的课程研究和教材开发,现已获得了初步的成果。这些成果包括:(1)概括了国家颁发的《科学》、《品德与生活》和《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编制了小学《科学》(以下称为“广州版《科学》”)和《社会》(以下称为“广州版《社会》”)课程纲要和试验教材;(2)开发了部分配套的教师用书。我们认为,将目前国家设置的课程《科学》(3~6年级)、《品德与生活》(1—2年级)和《品德与社会》(3~6年级)统整为《科学》(1—6年级)和《社会》(1~6年级),更有利于对中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儿童实施系统的、适合发展需要的科学和人文知识的启蒙教育。为了更好地验证该项研究的假设,检测成果的课程价值和现实意义,现需要在我市部分小学对广州版《科学》、广州版《社会》两门课程及实验教材的部分样章进行试验。
本次实验的目标是:
1.验证本课题所作出的“九年义务教育1~6年级科学、社会课程在目前国家同类课程之外,还有另外一种更适合中心城市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实际需要的课程综合模式”的理论假设。
2.检验本课题所编制的教材,在体现本课题研究理念上和达成所设定课程目标上的差距;积累教学案例,充实课程资源,为修改和完善实验教材服务。
3.探索在课程实施中,广州版《科学》、广州版《社会》与依据国家课程标准体系编制的《科学》、《品德与生活》和《品德与社会》教材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并通过对照,检测不同体系的同类课程对本地儿童在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培养上的效果。
本次实验的设想是:
l.在我市部分地区,选择部分不同层次的学校部分年级的学生,对本课题提供的广州版《科学》、广州版《社会》教材进行试验。试验之前,由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对全体参与实验的教师进行培训。
2.实验时间、年级和试验的内容
第一阶段为2005年11月~2005年12月。实验拟用四周(每周一课时)时间,在20所左右的实验学校约5000名一、二年级学生中对广州版《科学》、广州版《社会》一、二年级上册各一个单元的样章开展试验工作;
第二阶段为2006年3月~8月。拟用18周时间(每周一课时)在第一阶段实验学校相同年级、相同学生中完成广州版《科学》、广州版《社会》一、二年级下册部分样章内容的试验工作。
第三阶段为2006年9月~2007年6月。按照国家有关课程实验的要求,范围扩大至40所小学1~2年级,对广州版《科学》、广州版《社会》1~2年级全部课程内容进行试验。
实验学校不设对比班,实验结果分析以其他同类学校为对照。
3.第一、二阶段实验学校的确定
本着“相对集中,兼顾全面”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学校的代表性、实验能力等因素的基本上,采取与各区教研部门协商的方法,现初步确定以下学校为第二批实验学校(共22所):
|
区(市)属 |
学 校
|
|
天河区 |
棠下小学、棠德南小学、长湴小学、员村小学 |
|
从化市 |
西宁小学、温泉镇第三中心小学 |
|
番禺区 |
德兴小学、市桥实验小学 |
|
花都区 |
新华第四小学、新华第五小学、新华第六小学,狮岭镇冠华小学、花东镇中心小学
|
|
荔湾区 |
鹤洞小学 |
|
南沙区 |
横沥镇中心小学 |
|
黄埔区 |
荔园小学、怡园小学、文冲小学 |
|
海珠区 |
江南新村第一小学、海珠区第二实验小学 |
|
越秀区 |
中山二路小学 |
|
东莞市 |
东莞市东城朝天实验小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