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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03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验)》(教基[2003]6号)、2005年5月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2005学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高中二年级课程开设指导意见》、2005年9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就广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2005学年高中二年级下学期至2006学年高中三年级上学期课程开设的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由于学校新课程的实施现状存在差异,国家和省有关高中课改的相关配套政策还在不断完善,高中选修课的开设必须根据学校实际以及情况变化不断调整,本指导意见仅供学校参考。为方便新课程的教学指导和师资培训,2005学年全市高中各学科教研活动的内容,主要根据本意见提出的各学段选修内容安排。
选修课开设具体意见如下:
(一)语文
每周课时数继续为“4+1”。
在高二上学期完成1个选修模块学习的基础上,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上学期每个学生还应完成3个或以上选修模块的学习。具体建议如下:
高二下学期(第七、第八学段),在“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两个选修系列中的“唐宋散文选读” 、“短篇小说欣赏”、“唐诗宋词元散曲选读”、“中国现代诗歌选读”、“戏剧欣赏”5个模块中选择其中2个,模块开设应考虑现代文、文言文相互搭配,周课时4节。教学安排可在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①两个模块并行开设(各2课时/周),在第七、第八学段完成。②两个模块先后开设,在第七、第八学段完成。
高三上学期(第九、第十学段),结合总复习实际,在“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诗歌与散文”、“新闻与传记”四个系列中,选择其中的1个或2个模块学习。周课时4节。
第七至十学段,每周1课时,用以加强古诗文学习。可在“唐诗宋词元散曲选读”、“唐宋散文选读”、“《论语》选读”等模块中,选择其中1个模块,四个学段完成。
(二)英语
每周课时数继续为“4+1”。每周4课时,顺序开设选修模块英语6、7和8。结合教学进度,具体建议如下:
生源一般的学校,教学进度大约每2周一个单元,在高二上学期完成模块6的第3单元;下学期完成模块8 的第1单元;高三上学期完成模块8并穿插复习;高三下学期进行专项复习。
生源较好的学校,高二下学期期末完成模块8,高三上学期复习模块1-8,其中穿插模块9的学习或穿插语法项目复习;高三下学期
专项复习。
利用每周1课时,用于选修系列Ⅱ,以加强语言学习的积累。主要选用《写作教程》和 《中国之旅》。具体使用时,可有三种安排:(1)结合教材内容选择两本书中相关内容在课堂教学。(2)课堂以《写作教程》为主,《中国之旅》作为课外阅读及练习材料。(3)两书并重,交错使用,以泛读为主。
(三)数学
每周课时数继续为“4+1”。
文科学生:第七学段,学习选修系列1的1-2模块,第八学段选学系列4中1个专题(在“4-1几何证明选讲”、“4-2矩阵与变换”、“4-4坐标系与参数方程”、“4-5不等式选讲”等4个专题中选)。教学过程须使用函数计算器。
理科学生:利用“4”,学习选修系列2中的2-2、2-3模块。利用“1”,在选修系列4中选学2至3个专题(在“4-1几何证明选讲”、“4-2矩阵与变换”、“4-4坐标系与参数方程”、“4-5不等式选讲”等4个专题中选),每2个学段完成1个专题。(选修系列3中的2个专题已要求在高一完成,尚未完成的应在高二补回)。教学过程须使用函数计算器。
不分文理,在高二基本结束数学课的新课学习,高三进入总复习。
(四)物理
物理方向学生(物理班)第11周起,周课时数建议调整为4~6。在完成3-1的学习后,顺序完成3-2、3-3和3-4,在高二完成3-1至3-4共四个选修模块。高三的第1学段开设3-5。“物理实验专题”的学习结合总复习进行,“物理专题研修”的学习结合3-1至3-5的教学进行。
其余的学生,周课时数1或2。可有两种安排,一种是上学期继续每周2课时学习模块1-1,完成必修学分后,下学期每周1课时,用于必修内容知识的复习;另一种是每周1课时,至高二下学期末学习选修模块1-1(或3-1、2-1),完成必修学分。
(五)化学
化学方向学生(化学班)上学期周课时数继续为2~4,完成“有机化学”模块,下学期周课时数4~6,在高二完成“化学反应原理”、“物质结构与性质”两个模块。“实验化学”模块在高三开设。 “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 两个模块由教师指导自学完成。
其余的学生,周课时数1或2。可有两种安排,一种是上学期继续每周2课时学习“化学与生活”,完成必修学分后,下学期每周1课时,用于必修内容知识的复习;另一种是每周1课时,至高二下学期末学习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或“有机化学”),完成必修学分。
(六)生物
生物方向学生(生物班)上学期周课时数4,下学期周课时数6。在高二完成必修3个模块和“现代生物科技专题”、“生物科学与社会”共五个模块。“生物技术实践”模块在高三开设。
其余学生上学期周课时数4,下学期周课时数2,在高二完成必修3个模块。
(七)思想政治
政治方向学生(政治班)第11周起周课时数调整为4。在下学期期中(即第七学段)前完成必修模块4,第八学段开设“国家和国际组织”、“科学思维常识”两个选修模块(根据政治课标,每个选修模块教学时数为18节)。余下4个选修模块,可指导学生在高三课外自学,或者根据学校实际选择开设1至2个(建议开设顺序为“经济常识”、“科学社会主义常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公民道德和伦理常识”)。
其余学生周课时数2,在高二完成必修模块3和4。
(八)历史
历史方向学生(历史班)上学期周课时数2~4,完成必修模块3,下学期周课时数调整为4,完成2个选修模块,高三上学期的第9学段完成1个选修模块(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多选学1个)。建议选修模块的开设顺序为“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中外历史人物评说”。其余模块可指导学生自学。
其余的学生,周课时数1或2。可有两种安排,一种是上学期每周2课时学习必修3,完成必修学分后,每周1课时,用于必修内容知识的巩固;也可以每周1课时,至高二下学期末学习必修模块3。
(九)地理
地理方向学生(地理班)第11周起周课时数调整为4。高二完成必修模块以及2~3个选修模块,在高三完成1~2个选修模块。建议开设顺序为:“自然灾害的防治”、“环境保护”“旅游地理”、“城市规划”、“海洋地理”、“宇宙与地球”。
其余的学生,周课时数1或2。可有两种安排,一种是上学期继续每周2课时学习必修3,完成必修后,每周1课时,用于必修内容知识的巩固;也可以每周1课时,至高二下学期末学习必修模块3。
(十)信息技术
所有学生在完成必修模块后,还必须完成1个选修模块,目前学校基本是在“多媒体技术应用”或者“网络技术应用”中选择。已经完成课标规定的必修学分后,文科学生不另开选修课;理科学生有条件的,可用选修二的时间继续选修上述两个模块中的另一个模块。有条件的学校可指导有兴趣的学生自学选修模块“数据库管理技术”和“算法与程序设计”。根据目前条件,模块“人工智能初步”建议暂不开设。
(十一)通用技术
所有学生周课时2,在高二下学期完成必修模块2。除个别有条件的学校外,所有选修模块建议暂不考虑开设。
(十二)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
根据学校师资、设备等具体条件,从课标要求的系列或模块中选择若干开设。同一科目的课可以多班同时安排,学生自主选择内容,跨班级(或年级)上课。
(十三)综合实践活动及其他活动
学生的周课时总量中必须保持一定的活动课时数,包括班会、自习、体锻以及其他学生社团活动。其中,研究性学习的课时每周不固定安排,除开题和结题集中时间,研究可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但应保证学生在一个学年完成1~2个研究专题。
(十四)选修二
选修二是地方和校本课程。周课时数2,为任意选修,主要用于发展学生的个性、兴趣和特长,内容可以使用学校自己开发的校本课程,也可以使用地方性选修的“七市高中选修教材”。
高中选修课程的开设,是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的工作,一定要加强研究,加强管理,保证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顺利推进,保证我市高中教育质量的稳定。
本指导意见实施中应不断根据情况的变化作调整,试行中的问题,请随时与市教研室联系。
附: 2005学年广州市高中二年级周课时设置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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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第2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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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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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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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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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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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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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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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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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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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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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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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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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班4,其他班2(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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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班4,其他班2(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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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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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班2~4,其他班1或2(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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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班4,其他班1或2(必修或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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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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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班4,其他班1或2(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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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班4,其他班1或2(必修或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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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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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班4~6,其他班1或2(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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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班6,其他班1或2(必修或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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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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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班2~4,其他班1或2(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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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班4~6,其他班1或2(必修或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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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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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班4,其他班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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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班6,其他班2(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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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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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必修学分(1个必修模块+1个选修模块,共4学分)的学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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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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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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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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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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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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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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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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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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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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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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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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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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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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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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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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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及班会自习体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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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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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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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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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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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为控制周课时总量,设置课程时建议根据实际,尽量减少并行科目。
2、全市统一调研测试时间:语、数在上学期中,英语上学期末,理、化、生、政、史、地在下学期,全体学生参加,考试内容为全部必修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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