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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教研室、学科(专业)教研会,局属各学校、各有关中等专业学校和试点学校:
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面上重点课题《教学的评价与调控研究 ——广州市第三阶段教学设计与实施活动的实践与研究》自立项以来,我市不少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了对该项课题的核心部分“发展性教学评价”的研究和实验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按照课题计划的安排,该项课题将于2005年10月结题,为此,请各单位认真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和要求,积极准备,如期做好结题工作。
一、关于成果的征集办法
各区(县级市)教研室须于2005年8月30日前将所属学校的成果按综合类和学科(专业)类分别填写好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将成果一式六份(含正本一份)送到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理论科;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试点学校的成果请直接送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理论科。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教研室、各试点学校应同时提交第三阶段教学设计与实施活动的结题报告,也欢迎研究成果突出的非试点学校提供学校的结题报告。
各单位可报送成果的数量如下:各区(县级市)30项,各学科教研会15至20项,局直属学校、中等专业学校5至8项,试点学校8至10项。同时,广大教师也可以个人名义向学科教研会申报成果,申报时除填写申报书之外,还需另附两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请注明单位、专业和职称)的推荐意见。
二、关于成果的报送形式
本次征集的成果应以纸介质形式为主,可辅以电子介质的辅助材料(如与研究报告有关的教学实录等)。成果的形式主要是研究报告(含结题报告)、专著、论文,还可以是与评价有关的教学叙事研究、教学案例研究和教学反思等。
三、关于成果的评审办法
广州市教研室理论科对各单位送审成果进行整理后,于2005年9月15日将所征集的成果送广州市教研室各主管学科,各主管学科应于9月15日前组建5至7名有副高(小学应有小学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成果的初评工作,并于9月25日前将初评结果送交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理论科。
2005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由广州市教研室会同有关专家组成“广州市教育局发展性教学评价研究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学科评审小组的初评结果进行审议,评出优秀成果(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项)。
四、总结表彰
(一)广州市教研室根据课题研究与实践的整体情况,撰写出总课题的结题报告。
(二) 2005年10月,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将优秀成果汇编成集,并于10月底前由出版社正式出版。
(三)2005年11月,由广州市教育局召开课题结题暨表彰大会。
附件:广州市第三阶段教学设计与实施活动结题申报书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邱才训、李伟成、陈竞芬,联系电话:83359270)
附件
广州市第三阶段教学设计与实施活动结题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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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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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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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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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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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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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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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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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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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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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市)教育局教研室/局直属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试点学校意见:
学校签章:
负责人签名:
200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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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研会初评意见:
负责人签名:
200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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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发展性教学评价研究成果评审委员会终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200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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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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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 教研 结题△ 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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